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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2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红宝石hbs0022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第十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获奖者10名,提名奖20名

2.“校长奖章获奖者10名,提名奖20名

二、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红宝石hbs0022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校长奖章个人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3000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1000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校长奖章”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给予5000元奖励。

、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学院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写相应申请表见附件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必须有标题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交100字左右特色介绍一份,④个人宣传电子海报1份(竖版,像素清晰),⑤与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3张。照片尺寸要求: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在600像素以上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数量见附表)。为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宣传带动作用,各学院答辩会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0%将答辩会时间、地点学生工作部

3.学院推报。各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推荐的优秀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报送最终评选结果报送材料包括:评审推荐汇总表、申报表20231117日中午12:00以前报学生工作部208室,个人/班级申报电子材料统一打包以本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发送电子稿到644898182@qq.com上报结果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

4.网络展示。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推报人选,审核合格后于11月30日前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开展网络评选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送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校级初审,选拔优秀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投票评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按照文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撰写格式




附件【相关表格.zip】已下载